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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宁县一六旬老人羁押期间死亡 看守所2名相关责任人停职接受调查

时间:2017/2/10 20:33:19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查看:30  评论:0
内容摘要:近日,一则爆料湖南新宁一六旬老人于羁押期间死亡的帖子在网上广为流传。记者10日从湖南省新宁县获悉,新宁县公安局已对县看守所2名相关责任人实行停职,接受组织调查。  2月7日,有网友在网络论坛发帖称,湖南新宁县一名姓徐的65岁患有精神疾病羁押老人,在看守所莫名断裂数根肋骨,后因严重感染去世。  记者从新宁县了解到,201...

近日,一则爆料湖南新宁一六旬老人于羁押期间死亡的帖子在网上广为流传。记者10日从湖南省新宁县获悉,新宁县公安局已对县看守所2名相关责任人实行停职,接受组织调查。

  2月7日,有网友在网络论坛发帖称,湖南新宁县一名姓徐的65岁患有精神疾病羁押老人,在看守所莫名断裂数根肋骨,后因严重感染去世。

  记者从新宁县了解到,2017年1月19日11时40分,新宁县看守所在押人员徐运柏(男,64岁,新宁县高桥镇人,2016年8月22日因涉嫌放火罪被新宁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9月5日经县检察院批准被依法执行逮捕)在邵阳市中心医院因病治疗无效死亡。医院诊断其直接死亡原因为呼吸循环衰竭、肾功能衰竭、电解质紊乱、酒精肝硬化腹水等多种疾病。

  事发后,新宁县迅速成立处置徐运柏因病死亡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并依法聘请法医鉴定机构对死者进行尸检,要求尽快查清并还原事实真相、鉴定机构尽快出具结论。

  2月9日,新宁县委、县政府再次召开相关单位负责人会议,决定由县纪委、检察院立即介入调查,如有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将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颁发的《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处理规定》进行追责或依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据介绍,调查组目前已对看守所的监控视频进行封存,用以调查老人受伤、死亡原因。相关调查结果、鉴定结论及处理结果将根据工作进展及时予以公布。

标签:死亡原因 网络论坛 在押人员 检察院 医院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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